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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中全会《决定》看农机市场发展

2008/12/26/09:10 来源:农机市场

    中国农机化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农机化前进过程中将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未来农机化道路应该如何持续向前推进?所有这些问题都将成为我国农机化前进过程中所必需破解的重大课题。

    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重大原则,不仅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而且也为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自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率先推行“分田到户”的农业大包干,正式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大幕,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三十年的光辉历程。 30年来,党中央先后颁发10个关于农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央1号文件”,“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等赋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支农、惠农政策和措施,不断续写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篇章。30年来,沐浴改革开放春风,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劳动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显著提高,农业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伴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国农业机械化步伐得到加快,全国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已经突破40%,我国农机化总体上进入中级发展阶段。

  《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作为”,即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基于这一思路,《决定》提出到2020年,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这一奋斗目标不仅为农村经济改革描绘了一幅壮丽画卷,而且也为我国农机化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是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的提升。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农业机械化是关键,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要靠农业机械化来实现。农民收入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必将呈现“增机减人”的格局。一系列农业发展的利好因素都将对农业机械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强劲的内生性增长预期。尤其是在未来12年间,要实现农民纯收入翻一番的目标,每年平均增幅必须保持在6%以上。据此分析,未来10余年间,我国农机化工作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新时代。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等惠农政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把对农业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保护等多方面政策制度化,形成一个强农惠农的长效稳定机制。2008年中央财政“四补贴”达1028亿元高位,其中购机补贴40亿元,预计今后补贴力度将越来越大,受惠区域越来越广。在农机直补政策的刺激下,可望直接拉动主流农机产品的购买能力大幅度攀升。随着各项惠农政策逐步到位,广大农民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收入水平将持续稳健增长,必将对农机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持久的根本性拉动作用,将直接驱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农机产品市场需求全线稳健增长。此外,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有助于农机产品购买力的快速生成和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农民购买农机产品的资金困难和后顾之忧,无疑将给农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注入一剂强心剂。

  《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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