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年,湖南新邵县农机局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政策为导向,以补贴促发展,有效改善民生,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全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县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30万元,累计完成推广补贴农机具4202台。其中推广水田耕整机2521台,拖拉机407台,中拖105台,旋耕机51台,机耕犁23台,步行式插秧机45台,联合收割机145台。全县水稻生产区已初步形成了水稻生产作业全程机械化。
实施农机补贴政策,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户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尤其是购买大中型配套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全县农机装备结构逐步优化,装备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增加。
一是调动了农民购买及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2005年以来累计国家财政补贴资金830万元,带动农民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的农业机械化投资3000多万元,国家财政资金与农民自筹资金的投入比例达到1∶3.7。
二是提高了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优化了农业装备结构。据统计,2008年与2005年相比,全县农机总动力上升了23个百分点,2008年底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0%,四年时间上升了16个百分点。陈家坊镇、小塘镇、新田铺镇、严塘镇、巨口铺镇等水稻生产区,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导向,该县先后引进了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中拖旋耕机、插秧机、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水稻播种机、农田改造机械、养鱼机械等,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农业生产耕、种、收各环节机械化得到全面发展,并逐步走向协调发展,农民“耕田不用牛,种田不弯腰”已逐步成为现实。
三是促进了农机专业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发展。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2008年以来,全县注册成立了巨迎、新塘、曙光、惠民、愈强5家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出现了陈家坊镇塘垅村周辉耀、粮食局何玉生等一批种粮大户,他们在全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土地产出。实践证明,农机作业可以减少耕作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土地产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2008年水稻生产为例:人力畜力耕田需150元/亩,育秧插田需120元/亩,收割需200元/亩,人畜力耕、种、收合计470元/亩;机械作业旋耕100元/亩,软盘育秧40元/亩,机插60元/亩,机收120元/亩,机械化耕、种、收合计320元/亩。两相比较,机械作业直接节省生产成本150元/亩。08年全县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30%,作业面积达10万亩,全年可节约生产成本1500万元。同时,巨口铺镇栗坪村曾志龙机插秧项目点测产结果表明,机插秧增产约50斤/亩,机插秧增产效果非常明显。
五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加快了农民致富步伐。实践证明:1台中拖平均机耕面积15亩/日,可抵10个劳动力 + 10条耕牛;1台联合收割机平均机收面积20亩/日,可抵80多个劳动力;1台插秧机平均机插面积20亩/日,可抵30个劳动力。08年全县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30%,作业面积达10万亩,按每户平均2亩水田计算,机械化作业可代替5万户农民的人畜力劳动,可转移5万农民到非农产业工作,按每人每年创造1万元收入计算,全县因农业机械化作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创收入5亿元。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五年来,新邵的农机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广大农民再一次翻身得到解放,党的惠农政策犹如雨露阳光,洒遍了新邵大地。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主要有如下五点经验和措施:
一是依靠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各乡镇年终文明考核,并安排单项奖励资金,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农机工作会议上,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营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门对农机事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